
9月18日,河南省民政厅公告征集婚介机构经营行为问题线索,涉及虚假营销、“婚托”欺诈、收费混乱、信息泄露等八类问题。依据是民政部等五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属全国一盘棋的部署。
央视披露的上海案件是样本。刘先生花29800元买婚介套餐,见面对象不到十分钟就走;追加1万元升级,依然如此。起诉后,法官发现同一案由诉讼竟有20起。警方查明,“相亲对象”是50元雇来的“婚托”,负责人已操盘四家同类门店。(详情>>)案件不是监管发现,而是20起诉讼“撞”出来的。若没有异常聚集,很可能继续以消费纠纷散落法庭。实践中,报案常被建议走民事程序,这是刑事立案难的第一道坎。

即使立案,定罪也难。婚介行为可能落入三层:服务质量瑕疵是合同纠纷,虚假宣传是消费欺诈,诈骗需证明“非法占有目的”。三条线在婚介领域极为模糊。律师指出,婚托有无真实会员、临时补位等情形,性质不同,侦查初期难区分。高价服务费、诱导贷款、密闭逼单,若明码标价、自主决定、无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也未必构成诈骗。“维权难”与“入罪难”并存。大量涉嫌诈骗案件,最初只是退费纠纷;退费通畅,很多矛盾可在萌芽化解。
数据印证问题非个案。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婚介行业犯罪1546人。办案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婚介之名实施诈骗,一些婚恋网站甚至成为犯罪引流媒介。如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某等人诈骗案。张某某注册成立文化传媒公司,从KTV、酒吧寻找女性作为“婚托”,骗取128名被害人250余万元。

更深层是制度供给不足。2002年取消民政部门对婚介机构前置审批后,准入门槛降低,替代性监管未建立。目前尚无专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仅推荐性国标《婚姻介绍服务》,约束力有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王春秀呼吁制定《婚姻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指出信息审核责任不清、多部门缺乏常态化联合机制。婚介涉及民政、市场监管、网信、公安,“谁都该管、谁都不深管”。违法成本也低:被投诉罚款后,换名字、换地方重开。上海案件中的实际负责人操盘四家门店、开满一年就换区更名,就是典型的“周期经营”模式——收割、注销、换壳、再收割。
五部门专项整治从2026年7月至2027年2月,能集中查处典型,但防回潮仍待回答。治理需两条腿:当下主动出击,把同一机构大量诉讼、退费投诉纳入预警;长远填补制度空白,明确信息核验义务,畅通“民转刑”,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和信用记录。唯其如此,才能从“征集线索”走向“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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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顶端新闻评论员 张艳艳 实习生 丁兆钰
编 辑:苗亚祥
校 对:王根生
值班主任:秦园园
审 核:钟玉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