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延续实施扩岗补助政策,鼓励吸纳青年就业。
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按1500元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举例来看:A企业在2026年招用了4名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6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用人员均已满足社保缴费要求且身份信息此前未被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A企业可享受1.5万元(10人×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B社会组织在2026年招用了5名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招用人员均已满足社保缴费要求且身份信息此前未被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B社会组织可享受0.75万元(5人×1500元/人)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