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5mg/100ml!醉驾+阻碍执法,“醉”上加罪 |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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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张家口市张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时,一名小型汽车驾驶人途经检查点,未停车配合检查,而是直接驾车驶入附近小区,民警当即展开拦截。

经现场酒精初检,驾驶人刘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面对检查,刘某某心存侥幸,多次以取手机、锁车为由刻意拖延执法。

民警向其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检测。在此过程中,刘某某情绪失控,抗拒民警执法,并存在推搡、言语威胁民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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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固定酒精检测证据,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大队采取强制采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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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5.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刘某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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