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驶入寻常百姓家,便利了群众出行,也催生了新业态的“成长烦恼”。

平台快速扩张,规范经营门槛高,无证运营屡禁不止,交通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大量行政案件涌入法院。
2025年,某市交通运输局针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未取得运营证的行为,作出单次顶格3万元罚款。某网约车平台公司累计收到行政处罚231次,就其中180件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另有51件处罚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几乎同时,另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也就49件同类处罚诉至法院。
近300件行政纠纷,扎堆涌来。
争议焦点高度集中——处罚幅度是否适当?若沿用“一诉一立、逐案审理”的传统模式,件件开庭、案案裁判,平台企业、行政机关都要花费大量精力应诉,即便个案作出判决,案件背后的深层矛盾依然悬而未决。
跳出“一案一判”:从个案输赢到类案治理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收案后,办案团队全面阅卷,系统梳理全国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与各省份处罚裁量区间。党组成员、副院长芦晓亮带队走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听取行业监管专业意见;同时深入平台企业调研经营现状,摸清合规整改中的现实困境。
矛盾的根子逐渐清晰:新兴企业快速扩张与现行行政准入限缩之间的客观冲突。
企业有发展诉求,监管有法定职责,双方并非零和博弈。
“不能只盯着个案输赢,要通过办理一批案件,化解一类矛盾,推动行业规范。”案件研讨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曹庆明确工作方向——创新审理模式,以示范诉讼树立裁判标尺,依托综治中心整合多方解纷力量,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行政争议化解的实处。
法院从近300件案件中筛选出两件覆盖核心争议的代表性案件,开展示范精审。
其余关联案件行政争议,同步导入综治中心,一场针对批量类案的破冰调处正式启动。
双向发力:释法明理与柔性监管同频共振
“我们理解新业态发展中的成长阵痛,但运营不规范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主体责任不能缺位。”承办法官方院平、贺文仪结合示范案件裁判逻辑,向平台企业摆事实、讲法理,引导企业正视管理漏洞,算清“应诉消耗”与“规范经营整改”两本账。
平台企业代表坦言:“接连不断的诉讼确实严重拖累企业精力。我们愿意正视问题,加大规范经营投入,补齐运营管理短板。”
办案团队与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多轮沟通,充分尊重行政执法法定职能的同时,结合新业态实际,建议在综合考量违法事实、企业认错悔改态度以及规范化运营整改实效的基础上,科学把握行政处罚裁量尺度。
“监管的最终目的不是处罚,而是促进行业规范。我们也希望找到兼顾执法力度与行业发展的出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道。
凝聚合力:综治阵地汇聚多元共治资源
依托综治中心平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联合交通运输、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巡察等多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治理资源。
借助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经过多轮线上线下反复磋商,双方分歧持续收窄,共识逐步凝聚。
最终,平台企业与交通运输部门达成框架性和解协议:
企业方承诺加大规范经营投入,全面规范网约车平台运营管理;执法方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客观困境及企业规范经营整改实际成效,在法定裁量幅度内适当调减罚款数额。

法院全面向企业了解涉诉案件整体情况。
企业主动撤回相关行政复议申请。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出具行政调解书,对双方协商成果予以司法确认。近300件批量行政争议实现全流程实质性化解。
批量纠纷尘埃落定,但司法治理的脚步并未停歇。
通过这批案件的实践探索,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炼出“个案化解—类案治理—系统规范”的群体性行政纠纷化解路径:以示范性诉讼统一裁判尺度,以综治阵地汇聚共治力量,以府院联动推动源头化解。这套机制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为同类批量行政争议提供了可参照的解纷样本。
更重要的是,这场和解推动了网约车行业从“被动挨罚”向“规范运营”转变。平台企业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建立内部规范经营机制;交通运输部门也将以此案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网约车平台执法裁量基准,推动监管方式从“以罚代管”向“罚教结合”升级。
来源:湖南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