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启用!大庆新增7处“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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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

记者从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将在辖区部分道路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处

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以下道路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抓拍:

1.建设路景程小区北门路段人行道

2.保健路中医院南门路段人行道

3.经三街百湖花园东门路段人行道

4.昆仑大街唐人中心东侧路段人行道

5.龙凤大街与龙六路交叉口人行道

将在以下道路开展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抓拍:

1.安萨路高新区公安分局检查站门前路段

2.让林路戒毒所门前路段

据了解,上述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从2026年9月25日零时开始实施。如若届时项目未能按时建成,启动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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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楠

编辑:李佳明

审核:王洪林、代宝柱

监制:贾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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