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女筹备婚房,是很多普通家庭的朴素心愿,胜芳王女士(化名)便是如此。她倾尽积蓄在芳清*城小区购置两套房,没承想所购房屋因开发商手续、资质问题,建成后被责令拆除,交房承诺彻底落空,陷入退款难题。
据霸州胜芳的王女士(化名)说:2024年1月,我买了恒*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芳清*城小区的两套房子,分别支付了20万元首付,共计4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交房。如不能按期交房,逾期不超过90天的,每逾期一天开发商支付房款0.1%违约金。

由于开发商建筑手续和资质的原因,楼房建成后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事情发生后,对我们业主来说如晴天霹雳,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解决。
起初,开发商负责人承诺找一处新址给大家盖房,但是新址选在哪里、什么时间开工建设,开发商始终没有给出确切答复。由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迫不得已,我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对于收取的40万元购房款始终承认,但是就是不退钱。
我买两套房是给两个儿子结婚用,眼见房子无法重建也不能退款,2025年10月,我把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40万元, 并支付对应的利息,赔偿为此请了律师所花费的5000元。

经法院调查,我买的房屋是“小产权”性质,无法办理房产权,2025年12月,法院认定我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廊坊恒*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40万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给我利息。
虽然我拿到了胜诉判决,但至今未拿到购房款,我多次找到开发商和负责人,对方都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现在他们电话不接,也联系不到人,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负责人的电话无法接通。
如今,王女士仍然没有收到开发商的购房款。四十万血汗钱,承载着一个普通家庭的期盼与生活希望。胜诉不等于维权终结,判决书上的合法权益,急需兑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方式倒逼履约。如存在隐匿、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的行为,还可追究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