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多地严查动火作业隐患 无证电焊被罚、多家单位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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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蒋曼 文/图 近日 ,常德津市市、临澧县、汉寿县、西湖管理区的消防救援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存在无证电焊、未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责令整改。

行政执法人员送达立即整改文书

9月9日,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举报投诉线索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常德市西湖区金山角摩托修理店工作人员夏某辉在进行电焊切割作业时未持证上岗,其明火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夏某辉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7日,津市市消防救援局对津市市某国际影城有限公司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经核查,现场未发现该单位存在动火作业行为,但在核查动火作业资料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津市市消防救援局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积极落实隐患整改。

9月14日,汉寿县消防救援局对汉寿某商贸物流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经核查,现场未发现该单位有动火作业情况,但在核查动火作业资料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行为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汉寿县消防救援局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积极落实隐患整改。

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普及动火作业相关法规

9月18日,临澧县消防救援局对临澧县某台球俱乐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经核查,现场未发现该单位存在动火作业行为,但在核查动火作业资料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其行为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临澧县消防救援局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积极落实隐患整改。

消防部门提醒,动火作业火灾风险突出,相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审批、持证上岗和现场看护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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