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
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发布
部分内容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6人,均为男性。其中: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15人(灭火战斗员岗位12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人);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8人(灭火战斗员岗位8人);九华山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3人(灭火战斗员岗位1人、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人)。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纹身,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放宽条件
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招录对象报考驾驶员岗位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实际从事驾驶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10日17时。报考人员需到所报考单位报名点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报考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或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自发布招录公告起,可通过“池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招录信息。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点: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波斯曼广场对面,房站长,18856669898;
青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点: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与西峰路交叉口,汪站长,13485665925;
九华山风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点: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拥华路,秦指导,1525667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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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消防
编辑:熊弛畅 责编:余冰瑶
审稿:杨琨 监制:姚成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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