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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917人
(以下简称“辅警”)

01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编制身份。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区、黄埔区或花都区,具体分配地点、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长期封闭式管理、值守夜班。
本次招聘共设置39个岗位,计划招聘91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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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第二次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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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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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
1. 应聘A001至A028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 应聘A029至A036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3. 应聘A037至A039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各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中,以高中学历报考的人员,应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能接受封闭式管理。
(五)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全日制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
报名详情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招聘条件后,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报名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rms.examos.cn/web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10:00至2026年9月30日17:00。
确认参加: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2026年10月9日10:00至2026年10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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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 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内容,根据本人年龄、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具体参照《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报名系统各环节操作。报名期间,在未提交报考信息的情况下,应聘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确认并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名时间是否截止,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请务必谨慎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 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 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资料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 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前。
8. 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考试、测评、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4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做好甄别,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对招聘期间以“缴纳保证金”“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打击。
(三)应聘人员如对公告内容及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等。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20-8311378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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