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启用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鸠江大队自2026年9月25日起,依法启用以下6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抓拍设备,现予以公告:
1、鸠江区阳天路与翔龙路以南150米违停抓拍
2、鸠江区仁和路与海晏路西侧信号灯杆件违停抓拍
3、鸠江区海晏路与仁和路以南60米违停抓拍
4、鸠江区涌金路与中江大道以西100米违停抓拍
5、鸠江区钱桥路与九华北路东侧电警杆件违停抓拍
6、鸠江区仁和路与中江大道以西60米违停抓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鸠江大队
2026年9月17日
一审:陈娟
二审:邓清
三审: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