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22条措施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管理 水库若遇重大灾害必须第一时间“体检”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湖北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责任落实、防汛值守、安全鉴定、病险水库管控、数智化建设、资金保障等8个关键领域推出22项措施,补齐水库安全管理短板,保障全省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措施》明确水库安全鉴定的刚性周期。湖北实行分级分类常态化安全鉴定机制: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每6年、其他中型水库每8年、小型水库每10年至少完成一次安全鉴定。水库若遭遇特大洪水、强震等重大灾害,必须第一时间开展专门安全鉴定,排查隐患。

在责任落实方面,湖北逐库厘清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方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人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建立重点水库省级包保制度,包保责任人常态化开展帮扶指导,主汛期关键时段驻点开展工作。同时,明确大中型水库汛期安全管控责任,加强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落实,构建权责清晰、全程可控的责任体系。

围绕防汛减灾前置防控,湖北持续推动防汛关口前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省升级水库监测感知体系,推动水位、雨量、视频等核心监测要素全覆盖、在线化、智能化,依托数据研判延长洪水预见期、提升预报精准度。严格执行汛限水位刚性管理,杜绝违规超汛限蓄水行为。同时,细化完善超标准洪水、溃坝险情、人员转移等专项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断电、断路、断网等极端场景实战演练,提前储备砂石、备用电源、抢险机械等物资。

针对病险水库,湖北出台严格调度与处置规范。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实行空库运行;对大坝主体部分没有病险,承担供水、灌溉任务且属于难以替代水源的,可采取控制性水位调度,但接到强降雨预报后,必须提前预泄腾库,同步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对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存量病险水库,依法依规实施降等、报废销号,加速存量隐患清零。

湖北还依托数字化转型赋能水库现代化治理,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网络。推动全省水库监测数据接入数智湖北“一张图”,选取流域重点防洪水库开展数字孪生试点,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洪水预报、风险预警、预案推演、应急预演能力。同步推进老旧水库专项排查整治,通过大坝加高、溢洪道改造、库区清淤等工程措施,补齐老旧水库防洪薄弱短板。

在长效管护与要素保障方面,湖北加快推进水库确权,常态化整治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创新管护模式,推广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等专业化管护机制,提升全省水库管护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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