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发布最新提醒:中秋国庆期间,酒店景区停车必须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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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1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中秋、国庆节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面向各相关经营单位,就节日期间价格行为作出提醒。

提醒告诫函指出,为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节日消费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公示透明规范

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清晰、准确、完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规则、优惠政策、调价说明、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杜绝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不标价等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月饼等时令商品要杜绝过度包装、价格虚高等乱象。

二、规范酒店住宿收费,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星级酒店、连锁民宿、商务宾馆、乡村农家乐等各类住宿经营主体,需在前台、客房等醒目位置公示实时房价、各类服务费、退房规则、节假日调价说明等关键信息。不得设置捆绑消费项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各类服务费;严禁虚标高价、虚假折扣、低价引流高价结算、预订后单方面毁约涨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住宿消费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维护景区收费秩序,优化文旅消费环境

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门票收费属政府定价的,应严格落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规范公示门票价格,全面落实老人、学生、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严禁擅自提高门票价格、违规增设“园中园”收费、拆分收费、变相加价等违规行为。景区内观光车、游船、索道、讲解服务、设备租赁等配套项目,必须全部明码标价、合规收费,严禁强制捆绑消费、变相涨价、乱收费等行为。景区内餐饮、商铺、文创产品售卖等经营点位,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严禁价格欺诈、哄抬物价、随意涨价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各停车场经营单位需在入口、出口、缴费窗口等醒目位置,完整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政策、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确保公示内容清晰准确、真实有效。严禁出现不公示擅自收费、随意涨价、超标准收费、变相加收停车费、拒不执行免费停车政策等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停车消费合法权益。

各经营主体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查实的价格欺诈、违规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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