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汕头、潮州、梅州、揭阳四市海事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协同治理。
韩江、榕江是粤东地区的“母亲河”,也是沟通区域往来交流的黄金水道。自2026年5月内河船舶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四市海事部门持续推进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治理,对韩江、榕江水域内河船舶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和政策宣贯,并有序开展船舶铅封、污染物集中接收上岸等工作。
此次四市海事部门共同建立合作机制,标志着韩江、榕江水域内河船舶污染治理从“分江分段管理”向“全域共治”转变。
各单位将依托合作备忘录,落实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污染源联合追溯、治理经验共享等协作内容,实现跨辖区船舶动态、污染风险线索、试点治理经验高效流转。
同时,各单位还将通过合作机制集中推进辖区内河渡船、施工船舶、内河游艇排污管路盲断、铅封工作,全面完成船舶改造铅封质量核验,健全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闭环台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