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维强辞去汉中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维强辞去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延文辞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高延文辞去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仲屹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刘仲屹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4日汉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颜松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殷强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涛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卢兴华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卢兴华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红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苏晓青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田晓敏为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汤新军为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熊建春为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袁蕊为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学忠为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段长征为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敏的汉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马科的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周庆福的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僤的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徐红菊的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涛的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刘仲屹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刘明才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俊娜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苏志明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婷、刘新星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王化军、俞健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衡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智慧、林虹霞、马媛媛、郭健、路哲、蒲志发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汉中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