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布5起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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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与基层顽疾,坚持重拳打击、深挖彻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近期打掉的5起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元宝公安分局打掉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该团伙利用被害人顾虑多、不愿声张的心理,筛选目标实施不法侵害。作案中,成员分别负责挑起事端、施压恐吓、假意居中调停,以公开不利于被害人的情况相要挟,迫使其交付财物。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振兴公安分局打掉以李某、陈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该团伙成立催收公司,与多家贷款平台、小贷公司合作,承接催收业务,按照名单对欠款人及与债务无关的亲友频繁采取辱骂、恐吓、欺骗等软暴力滋扰手段。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振兴公安分局打掉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该团伙为争夺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在某商圈及周边频繁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为攫取非法利益,该团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侵害多人,反复敲诈勒索。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刑事案件10起。

4.振安公安分局打掉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该团伙以张某某为首,长期纠集多名人员,成立小团体,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并以组织人员拉车门盗窃、售卖含违禁成分的商品等方式牟利,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刑事案件4起。

5.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打掉以耿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该团伙利用被害人的畏惧心理,并以自身暴力相威胁,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向被害人强行索取财物,甚至以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就范,先后针对多名被害人实施同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刑事案件8起。

下一步,丹东公安将持续保持严打不松劲、攻坚不懈怠的工作状态,紧盯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特点,以更大力度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坚决做到除恶务尽,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丹东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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