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石军英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田甘霖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继田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 去:
刘星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裴重芳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万卫华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鸿斌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田甘霖代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张继田代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熊明辞去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星辞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鸿斌辞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并按有关法律程序报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大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