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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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石军英为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田甘霖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继田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 去:

刘星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裴重芳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万卫华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鸿斌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田甘霖代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张继田代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熊明辞去南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星辞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2026年9月24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鸿斌辞去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并按有关法律程序报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大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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