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身上,男子近8万元救命钱两天内被20余笔交易转走,一条提醒短信都没收到,警方:持卡人无过错,银行:需法院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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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银行卡揣在身上,人在西安工地上干活,郧西籍务工男子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账户里留给患癌妻子买药的近8万元积蓄,会在两天之内被几十笔交易陆续转走。

9月23日,周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公安局经调查后已出具证明,确认资金系他人非法盗刷、他本人无过错。他本人提出请银行先行赔付,但工商银行西安分行出具的信访处理及复查文书,未认可其赔付申请,理由是公安证明不能直接认定银行有责,损失争议需通过诉讼由法院划分责任。

警方出具的持卡人无过错证明书

查账发现救命钱没了

44岁的周先生在西安务工十多年,眼下在灞桥区一家工地上干活。妻子2020年诊断出乳腺癌,经过放化疗后,需要一直吃药治疗。

今年2月12日,周先生准备给妻子买药,查询尾号9492的工商银行借记卡余额时,发现原本8.2万余元的余额,只剩下不到4000元。当天,他向户籍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

周先生向记者出示的银行流水显示,异常交易集中在1月24日、25日两天。1月24日上午8时08分,一笔2万元跨行汇款转出,随后冲正退回。8时18分起,多笔银联消费接连发生,6笔合计10468.62元。其间8时26分,一笔1万元跨行汇款转入周先生本人同名建行账户。8时39分至8时46分,账户连续产生17笔数字人民币兑出,累计9093.9元,收款钱包分属中行、农行、兴业银行;同一时段还有3笔数字人民币生活消费,每笔500元,合计1500元。

1月25日0时37分,账户发生一笔47232.23元的网上银行无卡支付,对方户名为“Moncler Paris FRA”。这笔扣款后,卡内余额仅剩3904.33元。

周先生说,涉事时段内他没有进行任何转账、支付操作,从未主动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也不认识英文名称的收款方。银行卡短信提醒每月扣3元服务费,状态正常,但这几十笔交易,他一条提醒短信都没收到。后台截图显示,涉案数字人民币钱包开通日期正是1月24日,绑定手机号为他本人号码,但周先生称并非他本人申请开通。

公安证明:本人无过错

案件受理后,郧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受案回执、立案告知书,对该案立案侦查。

3月1日,警方出具的书面证明载明:涉案资金异动的时间段内,周先生没有操作本人手机及名下银行卡,没有主动转账、授权支付,也不存在泄露账户信息的情形,涉案资金系他人以非法手段盗刷形成,周先生对资金损失没有过错。

手握公安立案材料与无责认定,周先生多次联系开户行工商银行西安市互助路支行协商赔付,提出这笔钱是家属治病、孩子求学的刚需款项,希望银行先行赔付78293.75元损失。

银行:公安证明不能直接认定银行有责

7月20日,工商银行西安东大街支行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逐项核实交易。意见书载明,经向银联查询,1月24日6笔银联消费、1月25日1笔网银无卡支付,合计7笔共57700.85元,银联反馈均通过周先生手机号验证支付,不属于银联、商户赔付范围。意见书还写明:两笔工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支出合计1499元,登记手机号为周先生本人号码;1万元跨行汇款转入周先生本人同名建行账户,不属于盗刷;另外17笔合计9093.9元的数字人民币兑出,需周先生本人持身份证到对应银行查询。

文书还记录,4月10日,银行组织线上金融调解。周先生坚持要求全额赔付,双方诉求差距大,调解未达成一致,金融调解委员会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周先生不服,继续申请复查。9月1日,工商银行西安分行出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重申上述交易核查结论,并专门说明:郧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具的证明,仅属于公安机关受案侦查材料,不是法院裁判文书,不能直接证明银行在安全保障上存在履职过错,也不能直接作为银行承担民事赔偿的依据;储户如果主张赔付,应当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定各方责任。

复查文书提示,如对复查意见仍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提交复核申请,超期后该行信访程序终结。

银行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9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按照工商银行西安分行出具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上的电话联系上了复核机构联系人余先生。余先生称,他是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要采访,可以联系该行宣传部门,并给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人。9月23日、24日,记者多次拨打相关电话,均无人接听。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关前裕)

编辑:肖苔 刘思宇

审核: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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