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海南海警局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线索征集范围涉及7个方面。
一是划海占域、欺压群众。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在海上横行、划地圈海、称霸一方,欺压渔民、养殖户,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海霸”“渔霸”“船霸”“砂霸”等黑恶势力。
二是团伙勾连、从事跨境犯罪。组织、操控海上交通工具,内外勾结,有组织实施走私成品油、冻品、香烟、海产品、毒品以及偷渡、非法越境等犯罪的团伙线索。
三是垄断业态、实施强迫交易。在渔业捕捞、养殖、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垄断资源、强揽强占、恶意打压、违规排放、非法捕捞、滥开滥采的犯罪团伙,或以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的黑恶线索。
四是操控船员、敲诈盘剥牟利。恶意欠薪、克扣船员工资,通过“黑中介”非法雇佣船员、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实施强迫劳动,以及“职业渔闹”、插手海上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团伙线索。
五是盘踞文旅、滋生黄赌毒患。在游艇经营、海上旅游、海上休闲行业,欺客宰客、垄断客源、敲诈勒索,组织、容留黄赌毒,以及游艇从业人员、游客吸贩毒的相关团伙。
六是包庇纵容、充当伞网后台。为海上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行业监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是其他在海上实施的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与黑恶犯罪交织的枪爆、毒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海南海警局表示,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反映情况,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基本信息、团伙架构、作案时间、海域码头地点,并附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单据等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海警机构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严禁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恶意攻击、诬告陷害,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参与上述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电话:95110(24小时受理),海南海警局:0898-66255110。信件举报:邮寄材料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博养街1号海南海警局。现场举报:可携带证据材料前往上述信件地址当面提交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