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9月24日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全市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两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叠加季节气候多变等因素,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对此,市安委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煤矿、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和自建房、文旅和大型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防自然灾害风险,密切关注秋雨秋汛、山洪地质灾害、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变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加强装备物资前置预置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申 波)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