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执法曝光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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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期,天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肃查处多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新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完备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导致网站页面被篡改为博彩页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全面完善安全防护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二:新疆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依法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机制,致使网站页面被篡改为博彩页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补齐应急预案等工作短板。

案例三:新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未依法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导致网站页面被篡改为博彩页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依法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网络安全保护法定义务。

天山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示大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络运营主体要深刻汲取以上案例教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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