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驾驶人存在误区,认为“超一个人没关系”“短途出行超员不算事”,殊不知超员不分人数多少,只要超出核定载客人数,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近期,乌鲁木齐交警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查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案例警示
2026年09月21日19时58分,乌鲁木齐交警民警在西北路开展路面执勤检查工作时,对号牌为新A***36的小型面包车进行例行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该车辆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7人,属于小型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当场向驾驶人孙某清晰告知其违法事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结合现场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孙某依法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全体乘车人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细致讲解车辆超员的安全隐患。民警告知,车辆超员会直接导致车辆重心改变、制动性能下降、操控稳定性变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事故。且超员状态下,乘客无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气囊、安全带无法发挥有效保护作用,会大幅提升事故伤亡风险,哪怕仅超员一人,也会埋下巨大安全隐患。
交警普法提醒
车辆核载人数是根据车辆安全性能、车身结构科学设定的安全红线,超员没有“差不多”,只有“零容忍”。无论是私家车还是面包车,不论是长途出行还是短途代步,超员行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乌鲁木齐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不违法、守规矩,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