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南京高速交警依托检查站持续开展酒驾整治。9月19日凌晨1时许,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马群公安检查站发现,一辆白色新能源轿车在驶出南京收费站后突然靠边停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通过快速检测发现驾驶人李某存在酒驾嫌疑。
民警依法将李某带至检查站办案大厅。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李某称,自己晚间在常州吃饭时喝了点酒,且前一天还和朋友们喝酒喝到深夜。
连续两天饮酒后,李某原计划留宿当地宾馆。其间因老婆多次打电话催其返程回家,李某心存侥幸,不顾自身饮酒后身体状态,驾驶车辆从常州出发返回南京,不料刚到南京收费站便被执勤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同时依法暂扣涉案车辆。经血检鉴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李某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与行政处罚双重追责。
9月21日23时许,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民警在上坊公安检查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在对一辆黑色小型客车驾驶员进行吹气检测时,测酒棒亮起红灯。随后进行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面对这一结果,驾驶员询问民警,饮酒驾驶这个事情不用通知家人吧?原来,驾驶员闫某当天晚上在浙江喝酒,后来接到安徽老家电话,急需赶回去,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被查。闫某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南京交警提醒:中秋佳节,月圆人圆,千万不能喝酒开车让团圆“缺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