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传统“一宗土地一个平面权属”管理模式 厦门探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立体分层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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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人民网厦门9月25日电 (余乃鎏)“将国有建设用地垂直空间划分为不同高程范围的独立层次,分层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依法登记”“土地立体分层设权实现‘一地多层、分层设权、分层利用’”“相较于以往规定,《暂行办法》主要有三大创新突破”……24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局日前印发的《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核心亮点与制度创新等。

发布会介绍,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暂行办法》,包含总则、设立与供应、地籍调查与产权登记、开发利用与保护、附则等五个部分共22条,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权管理。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余乃鎏摄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余乃鎏摄

其中,总则明确文件适用范围、土地立体分层设权的定义和内涵、分层设权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强化规划统筹引导;“设立与供应”明确规划条件、分层设权方式、出让年限和地价管理等;“地籍调查与产权登记”强调探索实行三维地籍调查、规范不动产登记、转让抵押出租等;“开发利用与保护”包括明确建设项目开发利用的常规要求、支持统筹设计和建设以及规范保障已设立的物权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规划统筹引导方面,《暂行办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地表、地上、地下空间的统筹布局,明确垂直空间层次、开发高度深度、开发强度、互联互通、公共服务配套等管控要求;针对分层设权项目,在规划条件中增加垂直空间范围、互联互通等专项要求,出让项目将立体管控内容纳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项目落实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实现规划管控要求向土地供应环节刚性传导,从源头防范空间功能冲突。

在土地供应管理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地上、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方式、办理程序与地表建设用地保持一致;符合划拨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同时,结合城市项目建设实际,明确原土地权利人开发自有用地地下空间、轨道交通配套不可分割经营性地下空间、宗地内外地上地下连廊等四类可协议出让(租赁)的适用情形;分层设立使用权出让年限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用途最高年限规定,通过地上、地下、楼层修正实行立体差异化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收。

而在地籍调查与不动产登记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创新推行三维地籍调查,搭建立体化、可视化三维地籍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形成包含空间位置、坐标高程、面积、用途、权利状况的三维地籍成果,作为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建设管理的法定依据;实行分层分类不动产登记,以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三维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划分不动产登记单元,对地表、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办理登记;分层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附三维宗地图,设置二维码可查询立体空间信息;将规划条件、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竖向范围、互联互通义务在登记环节予以固化,地表、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相关权利行使不得突破原规划管控要求,实现规划管制延伸至产权全生命周期,推动立体空间资源转化为可流转的有效资产。

“通俗来讲,土地立体分层设权就是打破传统‘一宗土地一个平面权属’的管理模式,把同一块土地的地上、地表、地下不同竖向空间,按照规划和高程范围,独立划分、独立设权、独立管理,实现‘一地多层、分层设权、分层利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主要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管理维度实现迭代升级、土地利用模式更为灵活多元等三个核心亮点和制度创新。

一方面,新规立足城市空间高效集约利用发展需求,首次对国有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层确权、分层供地工作进行系统性、全链条制度梳理,并全面明确分层设权的适用场景、规划管控准则、土地供应管理规范及不动产确权登记标准,补齐以往立体空间开发管理的制度短板,构建起覆盖规划、供地、开发、确权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分层用地管理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另一方面,打破传统土地二维平面管控的固有模式,突破平面用地管理的局限,将土地资源管理范围从单一地表平面拓展至地上、地表、地下全域立体空间,标志着厦门市土地资源治理正式迈入精细化、立体化、现代化的三维空间治理新阶段,大幅提升城市土地空间资源统筹管控能力,推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质增效。

此外,新规始终坚守公共利益优先、安全底线可控的核心原则,创新推行竖向分层差异化开发利用机制;充分挖掘城市地上架空空间、地下闲置空间的潜在资源价值,针对性破解长期以来立体开发项目落地审批难、权属界定难、存量空间盘活难等堵点难点问题,为该市城市更新改造、TOD综合开发、地下空间复合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有效激活存量土地资源潜能,助力城市空间集约高效、立体多元开发利用模式更灵活。

“核心就是补齐土地立体管理制度短板,把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平面管理’拓展到‘立体管理’,并重点破解立体空间权属边界模糊、地上地下统筹规划引导不足、破解三维空间资产盘活、立体项目建设协同与物权保护等四大现实痛点。”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少进介绍,近年来,该市TOD综合体、地下商业、地下交通、上盖物业、地上地下连廊等立体开发项目日益普遍,“城市发展对地上、地表、地下统筹利用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厦门亟需向空中、地下要发展空间,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而探索国有建设用地立体分层设权,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土地要素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率。

“探索国有建设用地立体分层设权是统筹推进城市地上、地表、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的重要改革任务,已列入厦门市2026年首批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卢少进表示,接下来,将抓好《暂行办法》落实实施,包括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政策答疑,提升社会知晓度;推进三维地籍技术落地,完善三维宗地图编制、审查及登记办理流程;聚焦TOD开发、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等重点项目,选取典型项目开展试点实践,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实操问题、动态优化配套操作细则;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持续释放立体空间开发制度红利,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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