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交警:下月起,开始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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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抚州市人民政府办(抚府办字〔2026〕1 号)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抚州市辖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通知,现将我市城区道路上更名6处电子警察设备,新增53处电子警察设备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设置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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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6年9月24日开始公示,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

2026年9月24日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交警

编辑丨王瑶 编审丨罗光飞 监制丨赵静波

商务合作丨18879445858(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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