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从外地来沪,在区内一家餐饮门店务工。离职之后,公司拖欠她2025年8月至12月的劳务报酬迟迟没有兑现。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张女士四处奔走讨要薪资,半年时间过去了,欠薪依然没有着落。
2026年5月,张女士在无奈之下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维权。但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该申请未被受理。离职后,企业负责人难以取得联系,张女士想通过打官司维权,却因文化水平有限、对诉讼程序不熟悉,维权工作陷入僵局。依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的她,受欠付报酬影响,生活处境十分窘迫。
2026年6月中旬,依托静安区总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共建的“五方联动”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这条维权线索流转到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研判认为,张女士属于诉讼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体,符合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随即引导她正式提交支持起诉申请。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仔细梳理全部线索:餐饮门店尚在经营,企业具备相应支付能力,但张女士始终无法对接上公司管理人员,这成为化解纠纷最大的障碍。
怎么找到企业负责人?办案检察官通过网络生活平台查到该餐饮门店联系电话,顺着门店线索,辗转联系上公司人事管理负责人,终于敲开双方沟通的大门。
一方面,检察官向企业释法说理,讲明拖欠劳务报酬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实际经营难处,兼顾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生存现实,搭建起双方此前完全断裂的沟通桥梁。同时,检察官为张女士提供法律咨询,梳理固定现有证据,补强她的诉讼能力短板。
2026年7月1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张女士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劳务报酬。
“提起诉讼不是最终目的,实质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才是履职落脚点。”案件进入法院诉前调解阶段,检察官没有就此止步,持续跟进调解全过程,联合法院、调解组织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商,协助斟酌拟定调解协议条款。
近日,在检察院、法院、调解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程序。这份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旦企业不按期履约,张女士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重新走完完整诉讼流程,真正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维权,切实解决讨薪案件“周期长、执行难”的痛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