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通报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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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为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坚持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压紧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引导参保群众依法合规使用医保,现将城东区近期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正面案例

【案例一】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查自纠主动纠偏

西宁市城东区大众街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医保基金使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正视短板、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健全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严守基金安全底线。

【案例二】西宁爱宁医药超市抓实追溯码管理

西宁爱宁医药超市在梳理药械追溯信息过程中,发现“半夏路颗粒”追溯码重复扫码问题。该单位不隐瞒、不拖延,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相关情况,认真核对涉事数据,按要求及时退回违规金额。同时复盘问题成因,细化追溯码扫码核验流程,加强人员操作培训,堵塞内部管理漏洞,体现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

二、反面案例

【案例一】西宁汇好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西宁汇好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械追溯码信息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修订版)》规定,区医保局对该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处以违约金的处理,暂停其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个月,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案例二】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青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青大药房存在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械追溯码信息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修订版)》规定,区医保局对该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处以违约金的处理,暂停其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3个月,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案例三】西宁城东区黄洛毛内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西宁城东区黄洛毛内科诊所存在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规定,区医保局对该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处以违约金的处理。

【案例四】西宁光照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西宁光照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的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规定,区医保局对该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处以违约金的处理。

城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来源:西宁融媒、城东区医疗保障局

监制:刘幸海

责编:马靖

编辑:杨建民、赵洪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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