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高新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大型水库:
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启动安康市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陕水防明电〔2026〕70号),省水利厅已对我市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据气象、水文预测,近期我市降雨持续,且汉江干流洪水风险持续上升,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范形势严峻,按照《安康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于9月25日16时00分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密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撤离危险区群众,做好沿河清滩预警管控及重点河段巡查防守,聚焦水库、在建工程、跨河桥涵、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撤离避险防御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系统、科学、安全、精准调度防洪工程,强化堤坝巡查防守,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特别是危险区人员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康市水利局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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