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风险提示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近期排查发现,以下机构在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审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注意防范交易风险。
特此提示。
附件:
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docx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












(图片由人工智能助手转换而成,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
来源:商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