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这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可以上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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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本单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了年度预防性健康体检。

经体检机构检查,以下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符合上岗从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从业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从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

来源:贵溪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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