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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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中秋团圆,绝不包容侥幸

佳节聚会,美酒助兴本是团圆喜事

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过节没人查”“短途上路稳得很”

殊不知,烟台交警酒驾整治

全年无休、昼夜在岗、节日严查加码!

以下真实案例敲响警钟:

酒驾?查你没商量!

一

地点:福山收费站

违法行为:驾驶人于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二

地点:荣乌高速140km+500m下行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人许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三

地点:莱山收费站

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四

地点:牟平区宁海大街与永安路

违法行为:驾驶人周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五

地点:牟平区海八街与永安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

处罚结果: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暂扣6个月。

假期期间

烟台交警持续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的驾驶人

将依法严处,绝不姑息

一杯美酒可以助兴

一次酒驾足以毁家

中秋佳节

愿所有人不负团圆、不负平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守住出行底线,守护万家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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