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的公告引发争议。公告中,永嘉县人民医院多个岗位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当地政协委员在《关于优化我县卫生系统校园招聘入编工作的建议》中提出,永嘉县卫生系统校园招聘存在岗位错配、选拔机制不科学、招聘渠道单一等问题。
针对上述提案,永嘉县卫生健康局作出答复,核心意思是相关设置“有现实必要性”。
不过,“有必要”不能成为任性招聘的理由。一家县级医院多个岗位招聘博士,容易给人“起点”高、“视野”广的印象,但任何招聘都不能脱离常识,更不能滥用“必要性”,陷入唯学历的窠臼。
值得一提的是,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已作出调整:不再无差别在普通临床岗设置博士招录条件。
有错就改是好事,但为何不能直截了当地承认犯错?
从种种细节看,这是典型的拍脑袋决策。当初是否经过审慎研判?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提出质疑,招聘规则能调整吗?出了问题之后,谁该负责?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招聘上步子太大,导致岗位和人才“匹配度”失去均衡。永嘉县此事便是典型案例。对此,既要针对个案追责,也要梳理个案背后的成因,从源头治理“拍脑袋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