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地法院悬赏公告!多个男女被曝光,最高欠了447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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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详细如下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陈纺合同纠纷一案[(2024)闽0581执2591号]中,被执行人陈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王**款项71586元,返还已支付60000元,利息67114元。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王**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纺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纺,女,1976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镇西畔新村85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604280024。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王**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高文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581执2497号]中,被执行人高文汇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张**借款43000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张**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高文汇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文汇,男,1988年08月1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镇龙穴一区34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1198808123516。

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张**承诺按执行分配到位款项的5%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本江、李海军合同纠纷一案[(2024)闽0581执2114号]中,被执行人李本江、李海军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公司货款447594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公司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本江、李海军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本江,男,1972年06月09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18号登峰一期25栋501室,身份证号:362131197206093851。

被执行人:李海军,女,1978年04月04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18号登峰一期25栋501室,身份证号:36213119780404382X。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公司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与被执行人颜毓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闽0581执3376号]中,被执行人颜毓哲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分期支付蔡**借款本金6996元。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蔡**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颜毓哲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颜毓哲,男,1989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尚贤南里7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2198907243018。

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蔡**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施**与被执行人赵文彬合同纠纷一案[(2024)闽0581执5824号]中,被执行人赵文彬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支付施**货款264437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施**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文彬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文彬,男,1963年04月29日出生,汉族,住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后西村后林过67号,身份证号:350521196304292038。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施**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凡向本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下落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每成功扣押一辆的,由申请人施**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施**承诺按执行分配到位款项的10%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周建阳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0581执675号]中,被执行人周建阳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支付刘**加工款3537元及利息。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刘**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周建阳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建阳,男,1986年12月02日出生,汉族,住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松村村松村385号,身份证号:35052119861202451X。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刘**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500元。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902(蔡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蔡木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6)闽0581执2643号]中,被执行人蔡木根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赔偿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28103.3元。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和本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刘**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蔡木根名下的财产线索及其人员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木根,男,1981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莲塘双下四区35号,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8110141515。

一、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藏匿住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成功拘传的,由申请人刘**自行支付举报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刘**承诺按执行分配到位款项的5%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联系电话:0595-83283110(24小时自动录音电话)或0595-88617206(董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来源:石狮市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朱惠娥

审核:何美娇 王福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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