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曝光4起营运车辆典型违法行为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为持续规范营运车辆道路交通秩序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巫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常态化严查营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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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C****5

违法时间:2026年9月19日 07:36

违法地点:巫溪县滨河南路与新环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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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A****3

违法时间:2026年9月13日 07:36

违法地点:巫溪县滨河北路消防大队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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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B****7

违法时间:2026年9月9日 19:21

违法地点:巫溪县春申大道与万通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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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渝AB****1

违法时间:2026年8月19日 13:56

违法地点:201省道272KM+550至201省道265M+780M

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道路限速值在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以下)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温馨提示

营运车辆关乎众人出行安全

一丝侥幸 一次违规

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事故

请广大驾驶人

务必绷紧交通安全弦

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分心驾驶、超速、闯红灯等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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