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高校毕业生注意!档案服务指南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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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毕业生档案?一般包含哪些材料?

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生学习经历、政治面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的历史记录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材料、政审考察类材料、奖惩情况等材料。

2、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发挥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被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就成为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毕业生可以自行携带、保管档案吗?档案是如何转递的?

不可以。严禁个人自带、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毕业生离校前,高校首先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相关规定,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然后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4、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收费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5、毕业后,档案会去哪儿?

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6、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怎么查?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登录“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全国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拨打相应机构的联系电话查询档案或咨询有关业务。

张店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联系方式:0533-2179991

7、毕业生档案在自己手里且已拆开,还能存档吗?

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对此,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8、高校毕业生参加成人教育的档案材料如何保管?

高校毕业生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

特别提醒:为进一步整合档案咨询业务、方便群众办事,原失业人员档案咨询电话(0533-2283879)将与大学生档案咨询热线合并,统一咨询号码为0533-2179991。原失业人员档案咨询电话0533-2283879,自2026年10月30日起停止使用。如有档案相关业务咨询,请拨打0533-217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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