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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速
即将全面推行通行费数电发票
如何开具数电发票?
可以多笔交易合并开具吗?
相关信息都整理好放在下边了
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辽宁高速即将全面推行通行费数电发票

图源:辽宁高速通
▶️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辽宁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使用电子发票的通告》(2026年第1号)相关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停止提供通行费纸质发票,通行费发票全面电子化
✅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拨打辽宁高速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24-96199,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24-12366
信息来源:辽宁高速通
https://mp.weixin.qq.com/s/f6EDDFjkJfoIrWodoE9CZA
辽宁高速通行费数电发票开具
可以登录“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在首页的“电子发票"功能板块,自助办理发票开具、查询及下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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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取发票开具入口及流程、高速路况查询入口

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含)
✅具体安排:
·收费站混合车道实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并行服务,并行期间,通过移动支付或现金方式支付通行费的,默认提供电子发票
·如需开具纸质发票,司乘人员需走行出口人工车道,提前向收费员说明,现场开具
▶️相关问答:
🔹混合车道开具的电子发票是专票还是普票,是否可抵扣?
答:混合车道缴费后开具的为通行费“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不可用于税费抵扣。如需可抵扣通行费发票,需办理ETC,通过ETC通行后方可开具带“通行费”字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026年9月30日(含)前的通行记录,10月1日后还能补开纸质发票吗?
答:不可以。2026年10月1日0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全面停止纸质发票开具服务,所有历史通行交易(含9月30日),均只能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已开具纸质发票,是否可以再开具电子发票?
答:不可以重复开具。同一笔通行交易,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二者择一获取,已开具纸质发票的,无法再次开具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遗失后,能否补开电子发票?
答:不可以。同一笔交易已开具纸质发票的,无法再开具电子发票

图源:摄图网_701152900 仅配图
通行费电子发票相关问答
🔹车道缴费后,如何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司乘人员通过移动支付或现金方式缴纳通行费并驶离后,登录“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进入首页“电子发票"栏自行获取发票。选择【我的车辆】进行添加车辆操作,成功绑定后系统自动同步用户已绑定车辆的行程交易记录,选择对应交易即可申请开票
🔹不绑定车辆,能否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现金支付用户必须绑定车辆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移动支付用户可以不绑定车辆,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进入首页“电子发票"栏,选择【人工车道通行发票】功能,选择【识别订单添加行程】,按照不同支付方式对应的【添加行程交易说明】操作获取行程交易截图后,输入商户订单号或扫码识别添加开票行程,即可开具电子发票
🔹缴费后多久可以申请开票?
答:车道交易完成后,5分钟内即可在“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到行程交易,查询到行程交易后即可申请开具发票
🔹能否多笔交易合并开票?开具后是一张发票还是多张发票?
答:可以多笔行程交易合并开票,合并后生成一张电子发票,同时附带完整交易行程单。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上限10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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