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打工的甘肃男子张某接到老家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他涉嫌犯罪、已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敦促他尽快投案自首。张某第一反应是自己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专程跑到辖区派出所求证,结果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以为是诈骗
跑到派出所求证
9月17日下午两时左右,张某在朋友陪同下前往海盐县公安局于城派出所。张某原籍甘肃,此前接到一通来电,对方自称是甘肃当地公安民警,告知其涉嫌违法犯罪,督促他尽快投案自首。张某回想自身情况,认为并没有做出违法举动,怀疑这是电信网络诈骗电话,于是到派出所核实情况。

海盐县于城派出所民警朱子天介绍:“当时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就上网核实他的身份,发现确实为逃犯,在甘肃那边有一起盗窃案,涉案金额6000多元。”
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原来,张某此前在老家甘肃经人指使,擅自将他人的两块钢板卖给了废品站,得款6000多元。

钢板已还回
但犯罪事实不会消失
张某主观上认为,只要把钢板归还,就不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实际上,此前盗卖钢板的犯罪行为已经发生,并不会因为退赃而抹除。钢板失窃后受害人当即报警,涉案金额6000元,已经满足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案件发生后张某前往海盐务工,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朱子天介绍:“当时我和办案队同事立刻对其控制住,并对其询问。经过审讯,张某对他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并被移交给甘肃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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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浙江新闻频道-浙江警视、大众日报
编 辑:王利红
校 对:王 玮
值班主任:秦园园
审 核:钟玉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