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名第五次因驾驶严重超载车辆上路的驾驶人马某峰。历经8天多地调查取证和网上追逃,马某峰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事拘留。
9月3日,高青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青城中队和芦湖中队唐坊执法站联合开展超限超载集中夜查整治。3时41分许,在国道233大河沟处,民警示意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冀DW4***号半挂牵引车停车接受检查。经过磅,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161.4吨,超载229.39%。随后,民警将车查扣至停车场,并依法对驾驶人马某峰进行询问。
经询问,马某峰于9月1日晚上从河北省武安市装货运送钢卷,白天休息,夜间行车。面对“超载这么多,怎么通过动态磅”的询问,马某峰称用纸、布、毛巾或者手套等把号牌遮挡起来;后经民警调取监控和检查车辆,发现其在车辆上加装了翻牌器。被问及“载这么重,不怕爆胎吗”,马某峰称“偶尔爆胎,也不影响正常驾驶”。
据查,马某峰之前曾4次因驾驶“百吨王”被各地公安机关查处,且被2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整改。
次日,办案民警再次通知马某峰到交管大队配合处理时,马某峰称已回到河北,并不再接听办案人员电话。
多次联系马某峰无果后,9月8日至11日,办案民警奔赴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武安市、邯山区、复兴区等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运输公司,调取其违法记录、处罚结果、责令整改通知等材料,对马某峰的违法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同时对马某峰进行网上追逃。
9月21日,民警了解到马某峰在家后,联系当地派出所告知其违法行为。在法律的威慑和民警的耐心规劝下,马某峰到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北李庄派出所投案。
目前,马某峰因“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被记6分,驾驶证因同一计分周期内已计满12分被暂扣。马某峰将因危险作业罪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高青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