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2人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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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

安庆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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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1)

姓名:刘*

查获时间:2026年9月6日

查获地点:岳西县建设西路

酒精含量:111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2)

姓名:刘**

查获时间:2026年9月8日

查获地点:岳西县中关镇村级路

酒精含量:170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3)

姓名:贺**

查获时间:2026年9月25日

查获地点:太湖县246省道

酒精含量:82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4)

姓名:王**

查获时间:2026年9月23日

查获地点:望江县长河路

酒精含量:111mg/100ml

中秋、国庆假期

亲友相逢、把酒言欢实属乐事

但请务必牢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为什么不能酒驾醉驾?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醉驾承担的后果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醉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岳西县融媒体中心

来 源 | 安庆公安交警在线

编 辑 | 储海霞 责编 | 戴蓓

监 审

| 林智勇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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