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9月24日,海南交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护航双节”交通秩序整治异地用警行动。
行动期间,海南交警现场查处酒驾醉驾441起(其中机动车酒驾醉驾169起)、无证驾驶253起、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17375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45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139起、货车超载61起、机动车经“斑马线”不停车礼让行人228起、其他违法行为13141起。
9月25日晚
海南交警曝光行动期间查处的
典型违法案例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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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案例一:9月23日4时许,在临高县,王某斌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妨碍安全驾驶被交警当场查获,其酒精浓度达135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9月23日5时许,在东方市,文某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73mg/100mL,被处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三:9月23日0时许,在儋州市,郑某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29mg/100mL,被处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警提示:
中秋国庆聚会多,举杯可以,酒后开车绝对不行。酒精会降低判断力、反应力和操作能力,“喝得少”“路程短”“睡一觉就没事”都不是理由,隔夜酒也可能构成酒驾。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桌亲友要主动劝阻,不劝酒、不纵容,必要时叫代驾、乘出租或留宿。
超员载人
案例四:9月24日,在三亚市,一辆核载5人、实载7人的车辆被查获。经询问,车内乘客均为附近工地务工人员,为上班图方便,抱着“挤一挤”的侥幸心理一同搭乘。驾驶人徐某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示:
“双节”返乡、务工、旅游出行集中,切勿图方便“挤一挤”。超员会增大车辆负荷、改变重心,导致制动距离延长、操控性下降;超员乘客往往没有安全带保护,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出行请选择合法客运车辆或分乘多车,驾驶人不超员,乘客拒乘超员车,务工出行更不能拿安全换方便。
未摆放警告标志
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
案例五:9月24日19时许,山海高速保亭辖区,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爆胎停在应急车道上,但车辆后方未设置警告标志,且货车侧身及车后身反光标识污损脱落。驾驶人吉某被处罚款400元、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示:
“双节”多自驾出游,高速公路车流大,车辆故障或发生事故后,务必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货车要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污损、脱落,防止后车追尾。
“中秋国庆‘双节’,团圆是福,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海南交警表示,将持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大家的出行保驾护航。

来 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 辑:王浩也
审 校:陈 孺
监 制:陈碧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