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没款47万元,涉及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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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27日获悉,因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海南海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被罚没款473034.96元。

根据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调查结果,该公司存在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的违法行为。

8月24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海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0237.76元,没收违法所得262797.20元,法定代表人洪某五年内不得从事生猪经营相关活动。

据悉,海南海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海口市海龙畜禽贸易公司出资成立,曾用名为海南海龙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罗牛山产业园电商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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