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禁止卖给未成年人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金湾家长朋友 注意了!

最近,槟榔食品化营销

向青少年兜售等乱象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部分商家把槟榔伪装成零食售卖

网络短视频平台

也存在误导

咀嚼槟榔的不良内容

槟榔的健康风险

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近期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也对辖区内

部分商超、便利店

及电商平台进行检查

一起了解

👇👇👇

结合金湾区本地市场情况,辖区部分商超、便利店及电商平台仍存在槟榔及槟榔制品销售行为,个别商家将槟榔与普通食品混放陈列,违规标注“食用”“食品”等字样,容易误导广大消费者,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

执法人员对槟榔及其制品开展监督检查

槟榔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划定的Ⅰ类致癌物,具有成瘾性和致癌风险,不属于食品。槟榔虽载入药典属于中药材,但并未获批纳入食药物质目录,也不是新食品原料,不得作为食品原料用于生产加工。

执法人员对槟榔及其制品开展监督检查

为规范辖区市场经营秩序

保护群众

尤其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消费警示

经营者请注意!

这些行为全部属于违规

辖区商超、小卖部

便利店、线上电商平台等

经营主体

务必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01

严禁食品化经营

槟榔及其制品包装、标签、宣传物料,不允许出现“食品”“食用”“滋补”“养生”“特色小吃”等表述。近期外地出现借所谓“文化活动”变相营销槟榔的现象,再次提醒经营者,任何美化、食品化包装槟榔的营销行为均不合规。

02

落实物理隔离、分区陈列

严禁将槟榔和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材混放陈列、储存、销售,必须和食品经营区域做好物理隔离。电商平台不得将槟榔放置在食品类目上架展示销售。

03

严守未成年人保护红线

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校园周边禁止销售槟榔。线下门店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槟榔为非食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警示标识;无法判断购买者年龄时,应当查验身份证件。

04

杜绝虚假宣传与诱导促销

不得通过短视频、海报、口头推介宣称槟榔具备提神、养生、保健功效,不得开展捆绑销售、诱导性促销活动。

未成年人请提高警惕

主动远离槟榔

受社交风气

网络短视频的影响

槟榔存在向低龄群体渗透的风险

部分青少年

出于好奇跟风咀嚼

极易产生成瘾

给口腔健康带来不可逆伤害

认清健康风险

摒弃“少量食用无害”“嚼槟榔可以提神解压”等错误观念。槟榔作为Ⅰ类致癌物,会损伤口腔黏膜;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市民,建议尽早戒除,并定期做口腔健康检查。

强化监护责任

广大家长要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引导,科普槟榔的危害,引导孩子自觉远离槟榔及其制品。

辨别消费陷阱

槟榔本身没有食品属性,凡是将槟榔标注、宣传为食品的销售行为,均属于违规。

拒绝促销诱导

理性看待各类优惠、赠礼活动,不要被商家营销手段诱导购买槟榔。

发现违规如何举报?

如果发现商家存在

将槟榔当作食品售卖

槟榔与食品混放销售

向未成年人出售槟榔等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

进行投诉举报

金湾区市场监管部门

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筑牢辖区群众消费安全防线

转发提醒身边人!

来源丨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陈知棠

责任编辑丨温雪珊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