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出台“家长友好型学校”指引:禁止向家长转嫁教学任务、强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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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莞雯)为深度破解家校权责模糊、沟通机制弱化、共育流于形式等教育痛点,纵深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赋能区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9月27日记者获悉,沈河区从区级层面正式印发《沈阳市沈河区家长友好型学校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据了解,《工作指引》坚持以人为本、权责清晰、务实增效的核心原则,明确不搞达标评比、不纳入考核指标,摒弃层层加压、硬性摊派的推进方式,以学校自主优化、常态提质、精准服务为核心导向,覆盖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全学段。

在具体举措上,沈河区全方位搭建友好型家校育人体系。基础服务方面,全面规范校园准入、家长来访接待流程,公开透明各类入校管理规则与服务流程,保障家校沟通的私密性与规范性。沟通机制方面,建立全闭环诉求反馈处置体系,全面公开办学管理、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等核心信息,实行家长咨询诉求限时回应办结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为切实为家长减负松绑、厘清家校育人权责边界,沈河区明确严禁向家长转嫁教学任务、强制家长代办校园冗余工作、摊派各类非教育类事务,从制度层面杜绝家校权责错位、育人压力下移问题。同时,开展分层、精准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帮扶特殊家庭、困难家庭,并建立三级家校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严禁对立化对待家长、差异化对待学生。

沈河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友好型学校建设以制度创新破局、以暖心服务提质,旨在重塑平等、尊重、协同、共赢的良性家校关系。下一步,沈河区将持续完善建设体系,推动家校关系从“单向输出、被动配合”全面转向“双向奔赴、协同共治”,以高品质校家社协同育人生态助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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