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检察听证化解欠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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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管理问题,老板随即转移企业资金,拒不支付员工报酬。9月23日,娄烦县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在娄烦镇城东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流动听证,在决定对公司老板作相对不起诉的同时,就地开展宣讲,以案释法筑牢根治欠薪法治防线。

这是一起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引发的欠薪案件。陈某在运营旅游公司过程中,聘用了11名劳动者。企业管理出现问题后,他将公司账户资金转移至个人银行账户,经相关部门督促后仍未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案发后,陈某认罪悔罪,及时支付全部劳动者的报酬。

案件移送娄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根据案件情节,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流动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讲解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追诉标准,说明了处理理由和法律依据。

“原本以为拖欠工资顶多是民事纠纷,旁听听证会才知道,恶意欠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一位企业代表说。检察官还现场同步释法说理,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和训诫。陈某真诚悔过,表示一定珍惜法律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将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经充分讨论和评议,参会人员认为,陈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支付全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听证结束后,检察官围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开展法治宣讲,结合真实案例讲解劳动者维权途径,告诫企业经营者合法用工,共同营造“用工守法、劳有所得、薪有所护”的良好氛围。

太原晚报 记者 刘友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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