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围场分公司、四合永镇宏宇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价政调〔2017〕202号)相关规定和你公司的申请,经局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将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按面积”供热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居民集中供热收费标准为33元/平方米(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围场分公司依据同县政府签订的PPP合作协议按“建筑面积减去楼道净空面积”向用热户收取热费,四合永镇宏宇热力有限公司按“套内面积”向用热户收取热费)。
(二)供热时间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的4月10日。
(三)优惠对象
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供热收费标准为26元/平方米(用热户按24元/平方米缴费,县政府补贴2元/平方米)。
(四)价格执行时间
居民供热收费标准自2026年采暖期执行。文件有效期3年,收费标准有效期满前3个月重新申报。原文件(围发改字〔2023〕92号)同时废止。
二、相关要求
供热企业要规范收费行为,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在企业门户网站和收费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2日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胥树民
编审/刘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