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国庆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有关业务经办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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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
2026年国庆期间有关业务经办期的通知
根据国家2026年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6年国庆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7日国庆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10月8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10月9日至11日为结算期。
请各地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
友情提醒
请您提前安排好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来源|苏州社保
编辑|乐毅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