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细则:发现全球或我国首次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每人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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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持续提高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提升疫情早期识别处置效果,安徽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日前共同研究制定《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疫情首发首报机构及人员通报和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对重大传染病疫情首发首报机构及人员给予通报和奖励。

根据《实施细则》,发现全球或我国首次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每人奖励1万元;发现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天花、脊髓灰质炎疫情,以及其他重大传染病,每人奖励8000元。奖励经费由省疾控局按规定列支。

《实施细则》适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情形包括:发现报告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新发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发现报告我国已消除的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重新发生本地疫情。

通报和奖励对象为在上述重大传染病疫情中,首次发现并及时报告重大疫情的指示病例、首发病例或重要疫情线索,为疫情早发现、早处置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

《实施细则》还确定了首发首报机构和首发首报人员的认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直接威胁居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关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早发现、早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为及时精准识别疫情风险、提升疫情应急响应处置效果、遏制疫情蔓延扩散提供专业判断,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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