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即日起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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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2026〕第841号)有关要求,为确保我省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开展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备案对象

本省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是指:接受出境入境人员委托,为旅游、商务、学习、工作、定居等活动提供出境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活动。

二

备案时限

1、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2026年9月15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3、已经设立的机构后续根据需要拟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应当自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

备案材料

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备案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构备案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2)以及备案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为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无相关犯罪记录声明(附件3);

(四)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的主要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五)人员管理、教育培训、资料保存、数据安全、合规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说明或者自评报告;

(六)从事出境中介服务的机构与境外有关服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文本或者有效合作意向书,以及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说明。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政务信息共享等方式核实申请备案的机构的市场主体登记、行业资质许可等依法设立的相关信息;无法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

办理地点

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分别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具体地址如下:

1、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2、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海润路诚越新能源汽车产业园1号馆公安出入境窗口

3、儋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商铺D18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4、儋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二大队

地址: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5、三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三沙市永兴岛北京二横路3号市政务和社会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6、琼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琼海市嘉积镇富海路36号市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窗口

7、文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东路123号市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窗口

8、万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万宁市万城镇光明南路153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一楼窗口

9、五指市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10、东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东2巷1-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4号公安出入境窗口

11、定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兴安大道8号县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二楼出入境窗口

12、屯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县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一楼出入境窗口

13、澄迈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棕榈水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出入境窗口

14、临高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弘法巷县公安局公安办证大厅出入境窗口

15、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金沙西路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16、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33号公安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

17、乐东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18、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2号二楼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

19、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七仙广场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公安出入境窗口

20、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公安出入境窗口

五

注意事项

1、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保证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在备案时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4小时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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