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评比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和市委农办复审,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昭通市拟推荐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中共昭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中共昭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0-2122091
通信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凤霞路47号
邮政编码:657000
中共昭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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