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好节日作风建设关口,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三起醉酒驾驶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安阳市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国宾醉酒驾驶问题。2025年6月7日,董国宾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6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26年4月,董国宾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务关系。
二、安阳县高级中学政务处副主任梁庆岭醉酒驾驶问题。2025年8月4日,梁庆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5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26年3月,梁庆岭被开除公职。
三、北关区价格认证中心干部赵静宇醉酒驾驶问题。2025年7月12日,赵静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1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25年11月,赵静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清风安阳、安阳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