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总林长令: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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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钱龙)保护鸟类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9月25日,山西省级总林长签发山西省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扎实开展全省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

要切实增强鸟类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山西省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上,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和栖息地,每年吸引大量候鸟在此停留或越冬。近年来山西省划定40处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发挥了保护候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但在个别地方仍存在非法交易、猎捕野生鸟类的问题,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构成一定威胁。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到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健全完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鸟类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日常保护监管,从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保护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加强鸟类迁徙通道和栖息地生境保护。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列入山西省候鸟重要迁徙通道的40处重要繁殖地、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及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管理,减少人为干扰,加强巡护监测,确保鸟类迁徙安全、栖息安宁。要加强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强19处国家级监测站和25处省级监测站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监测时期日报和非重点监测时期周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鸟类异常情况。加快构建市、县两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全力提升鸟类收容救护能力水平,切实做好野外受伤受困、执法查没鸟类收容救护等工作。

要扎实开展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各级林长要督促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邮政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执法,扎实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三年专项行动,聚焦“捕猎、贩卖”两个重点,快速行动,持续推进,从快从严整治,多环节、全链条强化监管,清除张网捕鸟等乱捕滥猎现象,线下线上一体发力,严防野生鸟类进入市场交易,坚决肃清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乱象。要加强人工繁育鸟类活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机构场所设施条件、人员配置等情况,规范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借人工繁育“洗白”非法来源鸟类行为。

要创新宣传形式营造鸟类保护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聚焦候鸟迁徙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的群众,及鸟类活动周边社区、花鸟市场、快递物流等特定行业从业群体,大力宣传保护鸟类的重大意义,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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